遗失作废公告
(盛小路)
下列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遗失注销。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3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予以注销。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盛小路
奥泰克中央公馆5幢1006室
皖2017灵璧县不动产证明004548号
抵押证明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2月22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