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赵瑄)发布时间:2023-05-15 浏览次数:4186 |
||
非公证继承公告 (赵瑄) 申请人A杨广云3422241943--1053、B赵雅涵3413232002--1228、C赵瑄3413232005--1213、D赵君34132391973-1277,因继承被继承人杨文静的房地产,于2023年5月15日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被继承人于2015年3月3日因交通事故死亡及亲属关系证明。 被继承人的不动产坐落于灵城镇光明社区。 上述房地产由赵瑄壹人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继承。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15日 (供稿人:姜东)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