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陈浩)
经初步调查、审核,我机构拟对娄庄永定村镇陈浩不动产权利情况予以公告发证,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电话:0557—2379054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坐落
宗地面积
建筑面积
审核是否通过
1
陈浩
341323103201JC 10978F900010001
娄庄镇永定村
220.00m2
229.83m2
是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