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公证继承公告 (朱建章)发布时间:2023-07-11 浏览次数:42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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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证继承公告 (朱建章) 申请人A朱建章342224194407***0092;B朱朝辉3422241974***1952;C朱兰3422241969***1960;D付廷英3422241971***1923;因继承被继承人付贤芳(3422241944***1921)的房地产,于2023年7月11日提供灵城山村民委会及灵城镇人民政府两家单位盖章确认的亲属关系证明,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办理房地产继承登记,并保证以下事项的真实性; 一、被继承人于2023年7月6日死亡。 二、被继承人房地产位于康乐家园30幢803室(证号:皖2021第0012263)。 三、根据继承人朱朝辉口述,该处房地产由继承人朱建章一人继承,其他继承人放弃。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上述申请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第1.8.6.5条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预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73、74号窗口(联系电话:0557-2379051)。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3年7月11日 (供稿人:姜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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