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张小山、尹丽萍)
以下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无异议的,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张小山、尹丽萍
南关碧桂园1幢1103室
皖(2023)灵璧县不动产权第0019835号
不动产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1月26日
(供稿人:姜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