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李兴宝、张咏梅)
以下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李兴宝、张咏梅
万汇城8幢318室
皖(2020)灵璧县不动产第0012664号
房产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4月1日
(供稿人:王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