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异议公告 (张振海)发布时间:2025-06-12 浏览次数:4223 |
||||||||||||||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界址异议公告 (张振海)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十八条之相关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7月3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东侧灵运集团三楼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557—2379051 公告内容如下:
本宗地面积为781平方米,(见宗图)。四至:(见表) 北:(J1-J3) 界址点连线外邻张孟军、张家领、; 东: (J3-J6) 界址点连线外邻仲飞; 东: (J6-J8) 界址点连线外邻张孝飞; 南: (J8-J11) 界址点连线外邻砚山街; 西:(J11-J1)界址点连线外邻马云。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6月12日 (供稿人:赵运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