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异议公告 (张文叶、田海伟、田志丹)发布时间:2025-12-31 浏览次数:38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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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异议公告 (张文叶、田海伟、田志丹)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6年元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双拥路北侧(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中心4号窗口。 联系方式:0557—2379051
登记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12月31日 (供稿人:赵运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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