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补办公告
(孙伟、程敏)
以下不动产权利人的权属证书遗失,已向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补发。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22条规定,现声明作废。自公告之日起予以补发。特此公告。
序号
权利人
坐落
证书号码
备注
1
孙伟、程敏
莱迪购物街11幢123室
皖(2008)不动产权第0001589号
不动产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6年1月8日
(供稿人:王子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