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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机的通告

发布时间:2021-05-07 浏览次数:4258

关于推荐使用不动产登记资料自助查询机的通告

广大市民:

为贯彻落实全县“放管服”、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进一步便民利民,推荐使用自助查询机查询不动产登记资料,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查询范围

灵璧县范围内的不动产(房屋)信息。

二、查询条件

权利人且仅限持有有效二代身份证的中国内地居民。

查询类型

1、权利人名下不动产(房屋)基本情况;

2、家庭成员名下不动产(房屋)基本情况;

3、无房证明;

四、查询打印

查询人持本人有效二代居民身份证(查询家庭成员的,携带其有效二代身份证)原件用于查询,自助查询机将自动读取居民身份证信息,并进行人脸识别、拍照,验证通过的查询人可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结果。

五、查询场所

查询人通过设置在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虞姬大道东侧开发区派出所对面)、政务服务大厅二楼不动产登记区(虞姬大道和汴河路交叉口)的自助查询机查询打印不动产登记结果。

六、其他情况

不符合自助查询条件、系统提示无法查询到不动产登记信息或对查询结果有异议的,请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档案室查询,本通告自公告之日起实施。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1年5月7日

(供稿人:姜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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