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负责制发布时间:2018-07-25 浏览次数:42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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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首问负责制 (一)首问负责制适用于综合服务窗口的全体人员。 (二)首问负责制是指最先接待服务对象咨询或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其中最先接待的工作人员为首问责制人。 (三)首问责任制包括: 1、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能够解决的,应当及时办理,一次性告知有关事项,必要时提供有关资料、表格等,热情耐心地解答服务对象的询问。 2、首问责任人对属于自已承办的事项应当立即接办,对不属于自已承办的事项,应将相对人引导至承办人,或将有关事项转交承办人,承办人不在岗的,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代为接收、转交,负责跟踪办理。 3、首问责任人对相对人必须文明礼貌、热情接待、周到服务,做到有问必答、有答必释、有问必果。不得以任何借口推诿、拒绝和搪塞行政管理相对人,不能说“不知道”、“不清楚”、“与我无关”等态度冷淡的语词。 4、对于承办人不在岗或承办人一时不明确的,首问责任人应当对接待办理事项进行登记,注明姓名或单位名称、住址、联系电话,办理事项,所收材料的名称、数量,以及首问责任人、承办人、联系电话、处理情况等相关信息。 5、在服务承诺期限内或法定时限内,对特殊情况不能按期完成、特别重大、紧急等事项,首办责任人必须向有关领导报批。 6、首办责任人应明确自己的岗位职责,熟悉本部的工作职责,树立服务意识。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7月2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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