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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发布时间:2025-11-28 浏览次数:3818

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一、事项名称:(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2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 分家析产的,提交分家析产的协议或者材料;

3. 集体经济组织内部出卖、互换、赠与房屋的,提交:1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房屋互换、出卖、 赠与的协议书;2乡(镇)人民政府的批准材料;

4.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权属发生转移的,提交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5.  依法应纳税的,提交完税结果材料;

6.依法继承的,提交依法继承的材料(以下其中一项即可): a.继承权公证书; b.确定继承权的生效法律文书; c.非公证继承的材料;非公证继承取得不动产 的,对拟登记的不动产登记事项进行公告,公告期为 60 个工作日

七、收费依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79号)、《关于不动产登记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关于减免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45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免收小微企业不动产登记费工作的通知》(自然资源登记函〔2021〕2号)

八、收费标准:申请宅基地使用权及地上房屋所有权登记的,只收取不动产权属证书工本费,每本证书10元。

九、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十、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十一、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2379051

十二、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2377606、0557-2379110、0557-6081517

十三、温馨提示:您在申请办证时可选择邮寄到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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