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灵璧县四方置业有限公司)发布时间:2018-09-30 浏览次数:42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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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变更登记公告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变更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现予以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18年10月25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开发区派出所对面灵运集团三楼。 联系方式:0557-2377606
变更后
公告单位: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年9月3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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