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微企业等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的公告发布时间:2021-04-26 浏览次数:42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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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小微企业等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的公告 广大不动产登记企业申请人: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切实减轻企业负担,现将小微企业等(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登记收费事项公告如下: 一、经市政府同意,自2021年4月26 日起,免收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不动产登记费。 二、具体由市(含县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 特此公告 2021年4月2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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