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机制发布时间:2021-12-02 浏览次数:4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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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机制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改进工作作风,畅通不动产登记投诉渠道,确保不动产登记合法、规范、廉洁、高效,现将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机制明确如下: 一、直接投诉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在政务服务大厅三楼设立有督查室,不动产登记中心三楼主任室,群众可到督查室或主任室直接投诉。 二、电话投诉 1.涉及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不规范问题 如工作人员存在“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态度恶劣、言语粗暴、刁难群众等问题;未依规办事、工作流程不规范、超时办结业务、存在错误不予更正等问题。 可拨打投诉电话:0557-2379110。 2.涉及工作人员违反党纪政纪问题和反映有关情况或提出投诉请求 如工作人员存在怠政懒政、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腐败等问题;反映不动产登记机构有关情况或提出相关投诉请求的。 可拨打投诉电话:0557-2377790 3、工作意见建议 对人员管理、登记大厅建设、业务办理等方面提出的意见和建议。 可拨打电话:0557-2377606
三、投诉内容办理 投诉内容属本部门办理的,承办机构依法依规按照工作流程妥善办理,并向投诉人反馈办理结果;向相关部门投诉的,应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如实提供情况;不属于本部门处理范围的,应明确告知投诉人相应投诉渠道。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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