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带押过户”办事指南发布时间:2025-11-27 浏览次数:39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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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不动产登记规程》。 二、申请主体 权利人及银行业金融机构共同申请 三、办理程序 申请—受理—审核—登簿-发证 四、材料清单(通过信息共享获取的免予提交) 1.不动产登记申请书(含询问笔录); 2.申请人身份证明材料; 3.不动产权属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4.买卖合同; 5.涉税材料(结婚证或婚姻状态证明、户口本等其他材料)。 6.缴税凭证; 7.银行业金融机构同意带押过户的材料(同一银行办理出具三方协议、跨行办理出具四方协议) 8.主债权合同及抵押合同表。 五、承诺时限 2个工作日办结,生产制造企业0.5个工作日办结。 六、收费依据及标准 标准:住宅、车库、储藏室:80元/件,非住宅:550元/件。注:涉及缴费主体为小微企业、非房地产开发企业类不含金融类、生产制造企业、个体工商户的,免收不动产登记费。 依据:国家发改委 财政部发改价格规[2016]2559号、财政部 国家发改委财税[2019]45号。 七、结果送达 现场领取、电子证照申领、邮寄送达 八、咨询电话: 0557—2379051 九、办理地址 1.灵璧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专区 2.全县各家银行“不动产登记便民延伸服务点” 十、办理机构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十一、办公时间 国家法定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5: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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