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大厅
系统自动发布作废公告 办事指南 网上预约 可办证楼盘查询

办事指南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服务大厅 >> 办事指南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发布时间:2025-11-27 浏览次数:3792

一、事项名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注销登记)

二、办理类型:承诺件

三、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

四、办理流程:一窗办结

五、办理条件:1 申请登记事项在本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登记职责范围内; 2 申请材料形式符合要求; 3 申请人与依法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记载的主体一致; 4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与登记原因文件记载的不动产权利一致; 5 申请内容与询问记录不冲突; 6 申请不动产无查封、抵押。

六:申报材料:

1. 不动产登记申请书,申请人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书;

2. 不动产灭失的,提交其灭失的材料;

3. 权利人放弃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的,提交权利人放弃权利的书面文件。设有抵 押权、地役权、居住权或者已经办理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的,需提交抵押权人、地役权人、 居住权人、预告登记权利人、查封机关同意注销的书面材料;

4.  依法没收、征收、收回不动产的,提交人民政府或者有权机关出具的生效决定书依嘱托的提交嘱托文件

5. 因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导致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消灭的,提交 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生效法律文书。 

、办理渠道:不动产登记中心专区、皖事通“不动产登记掌上办”、安徽政务服务网https://www.ahzwfw.gov.cn/

、办理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热线0557-2379051

十、不动产登记中心投诉热线0557-2377606、0557-2379110、0557-6081517

新一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首次登记
旧一篇: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转移登记

友情链接

灵璧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版权所有 邮政编码:234200
联系地址:灵璧县虞姬大道南段灵运集团三楼 联系电话:0557-2377791(法规室) 0557-2377792(档案室)
备案号:皖ICP备2021018591号-1